教育越公平,孩子笑得也就越燦爛,社會也能更和諧。圖片來源:《湖北日報》
  麥子“幼升小”:外地孩子在北京
  對北京籍孩子來說,今年“幼升小”政策的最大變化,是跨區、跨片擇校變得艱難。以前入學,學校就能說了算,而今年,區里統一管理,收回學校“建檔權”。對多數家庭來說,規範不是壞事。
  更值得關註的是外地孩子。5月31日,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採集截止。截止到5月27日的統計數字顯示,完成信息採集的15.4萬餘名學生中,非京籍兒童超過三分之一。對此,北京市教委明確表示,“五證”審核不過關的非京籍兒童將不能在北京入學。對那些可能沒學上的家長、孩子來說,今年的六一,註定不是“快樂的兒童節”。
  教委口中的“五證”是指:監護人務工證、實際住所的居住證、全家的戶口本、在京暫住證以及戶籍所在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無監護條件證明。和往年相比,北京市政策進一步收緊:部分區縣明確要求父母雙方都要在本區縣就業;多個區縣要求非京籍父母在本區縣就業和居住,其中丰台區還要求父母雙方暫住證是今年3月1日前辦理完成的;部分區縣雖然不要求非京籍父母在本區工作,但是要求在本區居住,同時有一些比較特殊的要求,比如通州區要求家長繳納社保的地點必須在通州。
  北京提高入學門檻,有其苦衷。近年來,外地孩子入學人數持續走高,讓北京不堪重負。2011年,北京市小學入學的9.5萬新生中,非京籍學生比例占到47.6%。今年4月22日,北京市教委主任線聯平做客北京城市廣播“市民對話一把手”節目時透露:今年小學入學人數將達到17.6萬人,比去年增加1萬人。2014年昌平區學位缺口嚴重。該區今年六年級小升初畢業的人數為5317人,但今年昌平的適齡兒童人數卻達到了14521人,京籍人數為8328人。這意味著六年級畢業生騰出的學位名額,遠遠達不到適齡兒童人數的需求,缺口達到9000多人。他還表示,各區的就學政策上都是首先要滿足本區戶籍人口入學需求。
  線聯平所說的這些,都是事實。將上述事實放在控制城市人口進一步增長的大背景下,他的解釋有合理成分。但一些問題仍有廓清必要。外地孩子,不在北京上學尚可回原籍,北京孩子卻沒“躲閃”。這樣看,“首先要滿足本區戶籍人口入學需求”,似乎無可指責,但義務教育法第12條第二款對異地義務教育的表述是:“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法律強調的是“平等”,而不是誰“首先”。外地孩子有無在北京上學的權利?如果有,誰來保障這一權利的實現?這是首先要問的問題。
  其次,如果必須限制,怎樣的限制是合理的?如果說目前不具備讓每個外地孩子都在北京入學的條件,限制是必要的,那麼,用怎樣的條件限制則是有關部門要考慮的。今年個別區縣出台的限制條件,比如要求父母在同一個區工作,社保須在本區繳納,登記前才對暫住證辦理日期作出限制等,都有不小的商榷空間。
  最後,讓更多孩子實現法律賦予的權利,有關部門要做什麼?五證審核不過關,不能在京入學的孩子,可以回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但這意味著,或者是孩子和父母分開,或者是父母為了孩子放棄在京的工作。隨著北京市控制人口政策的實行,外地孩子在京入學需求,或許不會像前幾年那樣增長迅速,但相當一段時間內,入學需求和學校容納能力之間的矛盾,仍會比較突出。如果對外地孩子來說,在北京上學是他們的正當權利,那麼,通過努力保障這一權利實現,就是有關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
  “小升初”:共建退出歷史舞臺
  今年北京市的“小升初”,被稱為“史上最嚴小升初”。“當身邊一些很有‘能量’的家長說起孩子入學,用頗為無奈口氣說出‘等派位’時,我感覺變化可能真的來了。”一位家長如是說。
  從1998年開始,北京市“小升初”開始全面推行電腦派位。具體做法是,按戶籍和居住地為學生劃定具體的學區,學區內的小學生可以參與教育部門組織的片區內中學學位的電腦派位,決定具體進入哪個中學。電腦排位的初衷,是以均衡生源質量為起點,之後通過均衡師資等一系列手段,實現教育均衡化,全面推進教育進步。
  用這樣的初衷衡量16年的實踐,我們不得不遺憾地承認,當初的初衷並未實現。和16年前相比,一些學校之間的差距不是縮小了,而是進一步拉大了。而包括點招、推優、共建、“條子生”在內的多種升學方式,使得“拼爹”現象越來越明顯,電腦派位成為平民子弟的“游戲”。通過電腦派位進入重點中學的學生,寥寥無幾,絕大部分進入了普通中學,以至於小學生中間流傳著一個有關電腦派位的形象稱謂:“充軍發配”。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北京市今年的“小升初”政策的改變,包括徹底取消共建、減少特長生等,引人註目。現實中有“資格”參與共建的,多是國家部委、大型企事業單位,或有權,或有錢,或二者兼具。北京市拿共建“開刀”,展現了一定勇氣。
  5月20日,北京市教委下發《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嚴明紀律的若干規定》,文件全文793個字,有12個“嚴禁”、14個“不得”。“以錢擇校”、“以分擇生”、“以權入學”,一些學校違規提前招生和點招學生,違規在小學非畢業年級招生,在義務教育階段“掐尖”招生……現實中比較嚴重的問題,文件中均有涉及。這些規定堵住了制度漏洞。如果能得到切實貫徹,“小升初”亂象可望有大的改觀。
  但很多問題並非新問題,這些年有關部門發文規範也不是一次兩次,但效果並不明顯,有些甚至愈加嚴重。因為這樣的原因,一些教師、家長對“最嚴小升初”的態度是觀望。某中學校長說:“政策再好,也要真正地去落實。不嚴格落實的政策再好也沒有用,也只是個空架子。”他認為,要實現教育公平,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禁令”下發後,市教委明確表示,要將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執行情況作為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負責人業績考核重要指標。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人員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典型案例全市通報曝光。
  中高考:兩起官司的背後
  最近,兩起和中考、高考有關的官司,引發社會關註。一起發生在北京,根據今年北京市的中招規定,戶籍在外地的學生不能報考普通高中,只能報考中職類學校。九名外地戶籍的初三學生委托其父母對北京市教育考試院提起行政訴訟。目前,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已立案。
  2012年8月,教育部等部委出台《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地制定異地高考方案。北京市於2012年底出台異地高考過渡方案,規定家長需在北京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和工作、社保也要連續繳納滿六年外,同時規定“其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習年限”。也就是說,如果外地戶籍學生不能獲得在京就讀普高的學籍,將來就不能在京參加高考。
  另一個官司發生在內蒙古。5月27日,高三學生黃濤(化名)向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法院遞交行政起訴狀,將內蒙古教育廳告上法庭,請求確認限制其在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的行政行為違法,要求教育廳重新作出行政行為以保障其在內蒙古參加高考的合法權利。
  2008年,黃濤的戶口從安徽省遷入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烏拉特中旗。同年9月,他進入黃岡中學北京分校讀初中。2011年黃濤初中畢業後,其學籍錄入戶口所在地烏拉特中旗一中,而人在湖北黃岡中學總部就讀高中。今年高考報名出了麻煩:根據內蒙古教育廳規定,只有在戶籍所在地連續就讀兩年,才能參加本科報名錄取,否則只允許參加專科高考考試;而根據湖北省的異地高考政策,在湖北參加高考,他也只能報考高職院校。
  黃濤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把學籍掛在教育質量不高的地區,再到教育質量高的地區求學,高考時再回學籍所掛地區參加高考,這是典型的“高考移民”。地方政府從維護教育公平角度出台政策遏制高考移民,並無不當。僅有的懸念是,內蒙古2013年修訂相關高考報名資格政策,規定截止到今年4月1日,從區外遷入內蒙古的考生,須同時符合本人具有內蒙古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2年,本人取得內蒙古戶籍滿2年。也就是說,即使2013年新政策出台後,黃濤馬上回內蒙古上學,到今年也滿足不了“連續就讀滿兩年”的條件。新政策要不要給學生、家長一個適應期?這或是決定訴訟結果的關鍵因素。
  新華社日前報道,全國28個省份開始解決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問題,5.6萬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今年將在居住地參加高考。但由於各地的政策不一,且均有一定的條件限制,在實際操作中仍有考生可能面臨不能報考的情況。而且,大部分地區只允許報考高職或者高專,沒有放開普通本專科錄取。
  近兩年,一些在北京取得學籍或者借讀的外籍學生家長,因為孩子不能在京參加高考而發起維權行動。對維權行動的是非,筆者不過多評價,但家長“有完整學籍為何不讓在京參加高考”的詰問,的確讓教育主管部門被動。考慮到北京等大城市面臨的人口壓力,如果異地高考暫時無法實現,那麼,從中考就“掐斷”外地孩子在京高考的想法,讓他們儘早作出更為現實的選擇,未必不是更負責任的選擇。
  “蔡榮生們”:實現教育公平的最大障礙
  如果說什麼對教育公平傷害最大,那一定是被濫用的權力。
  5月30日,江蘇省南京市檢察院發佈消息稱,南京檢方以涉嫌受賄罪決定對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予以逮捕。經查,2006年至2013年期間,蔡榮生利用職務便利,在學校特殊類型招生過程中為考生提供幫助,收受賄賂1000餘萬元。
  長達七年時間,違規操作考生入學多起,蔡榮生僅僅是一個人作案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公眾期待儘快看到他的同案犯是誰;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一所著名大學的自主招生,一個人即能“隻手遮天”而毫無監督,學校管理何以混亂到如此地步?而公眾更大不安則在於:除了已經被髮現的蔡榮生,還有多少“蔡榮生”在潛伏?
  關於蔡榮生犯罪事實和違規操作手法,5月31日《新京報》做了一些披露。自2006年,蔡榮生便開始利用自主招生貪污斂財。他主導下的自主招生中,大量生源來自東北,其中以其老家長春生源居多。吉林省某重點高中多名學生表示,在2006年到2010年間,人民大學自主招生對該校學生幾乎是明碼標價。如成績超過一本線較多,蔡榮生會建議辦自主招生20分加分,價錢為5萬到20萬元;如成績較差,花50萬到80萬元可通過藝術特長生、國學院自主招生等方式最多降200分錄入人民大學。
  收受錢財造成招生秩序混亂,蔡榮生罪責難逃,但同樣值得關註的是那些以錢開路的家長、學生的命運。會有家長因行賄受到刑事追究嗎?通過不正當途徑入學的學生,如果仍在讀,自當清退;已經工作的,不正當利益如何剝奪,也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嚴格講,既然利益從起點就是不正當的,那麼,其後的“增值”也應被剝奪。
  監督權力,確保其不被濫用,是實現教育公平不可或缺的前提。不僅高招,教育各個環節都如此。回到今年北京的舉措。“幼升小”嚴控跨區、跨片,小升初取消共建等舉措,大大壓縮了尋租的空間,但“旁門左道”一般人走不通,是不是所有人都走不通?公眾有這種擔心。朋友圈也不時有原共建單位學生以特長生名義升學的信息,雖然真偽難辨,至少值得警惕。
  升學問題已成為社會關註焦點,在反腐力度不斷加大的現實下,紀委也應緊盯這一環節。一定級別的官員特別是教育系統官員,如果有子女或者其他親屬升學,這方面的信息是否需要公開呢?筆者拿不太準。不過,如果向全社會公開尚無依據,那麼,主動向組織申報相關信息,卻是可以也應該做的。這些信息包括,升入哪所學校,以何種方式升學等,以便於核查。特長等特殊方式招生,校方多會全程錄像。紀委以錄像為依據,請專業人士對考生業務水平做一鑒別,是否有“貓膩”便可有個大致判斷。如果可疑,就堅決地查下去。  (原標題:坎坷升學路 最盼是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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